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聘请一批社会环境监督员,义务参与社会环境监督活动。详细请点击:http://www.gdhzepb.gov.cn/zwxx/gsgg/201105/t20110516_110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