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功能区划工作; 二、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惠城区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和三个环保办事处管辖之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及审批工作; 四、负责各县(区)需报市局项目审批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协助我市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的环保备案和组织检查工作; 七、负责市局审批项目报省环保局备案工作; 八、负责组织市批重污染项目试生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