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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集装箱制造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科技工业园,设计年产规模为15万标准箱,我局于2004年以粤环函〔2004〕1097号文(详见附件)批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项目已建成,该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试生产,我局已受理,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已按要求建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并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具备试生产要求的环保条件,我局拟批准该项目投入试生产。如对该项目投入试生产有何意见,请在2006年9月5-11日期间,来信或来电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处反映。并且,业主已在当地主要环境敏感点以及惠州与深圳的交界处张贴了项目的有关情况。
省环保局联系方法如下:
联系地址:省环境保护局监督处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298,联系人:高艳
传 真:020-87531903
Email:gaoyan@gdepb.gov.cn
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关于惠州新华昌运输设备有限公司集装箱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4〕1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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