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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鸿利裘皮厂项目的建设。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惠州市鸿利裘皮厂。
二、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各种裘皮、毛皮来料加工。预计年加工水貂皮100万条、狐狸皮26万条、兔皮45万条、羊皮20万条以及其它各种毛皮9万条,共计200万条。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木沥村石头屋乌颈仔。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确保生产废水回用率60%以上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木沥村石头屋鸟颈仔建设是可行的。
六、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车间粉尘应强制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采用低含硫燃料,燃油废气经脱硫除尘后处理达标排放。
2、认真落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措施,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机械及空压机尽可能集中布置,并进行隔声和吸声处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回收利用。
5、配套建设或购置相关的风险应急设施,在液碱等化学危险品贮罐区设置事故应急池、隔离沟和风险应急防范设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配置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规范化设置排污口。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七天(2006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应。
受理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4号 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41 13502299155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