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环保局、团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推进绿色广东战略的实施,倡导绿色文明,构建和谐广东,现决定在全省开展2007年度“南粤十大环保之星”评选活动(详见《2007年度“南粤十大环保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评选“南粤十大环保之星”,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南粤人民关爱青山绿水、建设和谐家园的良好形象,激发全省人民建设绿色广东的热情;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投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动员大家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营造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评选“十大南粤环保之星”,是我省今年环保宣教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年全省“6·5”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的重头戏,对推动环保中心工作的开展,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2007年度“南粤十大环保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2.《2007年度“南粤十大环保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环保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