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0月31日,惠州市环保局会同博罗县环保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惠州市博罗精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了竣工环保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听取了该公司环保设施建设、运转情况和环境管理等情况汇报,审阅核实了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察看了生产车间的基本情况,经认真讨论研究,我局拟通过惠州市博罗精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博罗精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惠州市博罗精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惠城区精工五金制品厂)原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九村,2007年5月迁至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戴屋组,同时更名为惠州市博罗精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07年8月建成投产。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约25800平方米,年加工五金件约960万件,现有员工约100人。项目前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戴屋组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惠州市保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惠州市保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与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生产废水、废气设施运行正常。
1、生产废水处理技术较成熟,设施较完善,操作规程齐全。含铬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等分别经预处理后,再集中进行物理化学方法处理。监测结果表明,排放的生产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中一级排放标准。
2、废气主要是电镀和铝氧化车间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废气,已安装了废气净化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明,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3、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昼间65Led〔dB(A)〕和夜间55Led〔dB(A)〕)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放置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大部分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资源化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已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和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项目审批电镀车间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0吨/天,铝氧化车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80吨/天,验收监测期间,电镀废水和铝氧化车间的废水总排放量约为70吨,总排放量控制在审批排放量范围内。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七天(2008年1月31日至2月6日),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科
地址: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4号 邮政编码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81,2167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