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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环保局验收小组对惠州市昌泰皮草服装有限公司进行了了竣工环保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听取了该公司环保设施建设、运转情况和环境管理等情况汇报,审阅核实了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察看了生产车间的基本情况,经认真讨论研究,我局拟通过惠州市昌泰皮草服装有限公司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昌泰皮草服装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惠州市昌泰皮草服装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潼湖镇三和工业区,总投资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皮草鞣制加工和裘皮服装生产,年产裘皮服装约12000件,皮草鞣制约20万张。项目于2006年6月建成,并于2006年9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前期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潼湖镇三和工业区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惠州市保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惠州市保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与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生产废水、废气设施运行正常。
1、生产废水处理技术较成熟,设施较完善,现场管理较规范,处理效果好,操作规程齐全。生产废水经过生化和物理化学方法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中一级排放标准。
2、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经麻石除尘处理后监测指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3、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昼间65Led〔dB(A)〕和夜间55Led〔dB(A)〕)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做到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放置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资源化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验收监测和行政现场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控制在80吨/天以内,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Cr)、二氧化硫(SO2)和生产废水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七天(2008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科
地址: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4号 邮政编码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81,216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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