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迎“省检”工作,市环保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7月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惠市环〔2008〕176号),对各单位在迎检期间的工作做了详细分工,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一是要求各单位及时处理关系民生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环境问题和群众投诉;二是要求做好“省检”整体观察路线沿线环境隐患的排查工作;三是要求加强迎检宣传;四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争当文明市民,做好榜样作用。